一、基本概念:
法律定义: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解读法律定义可认为为:
时间:在项目立项后开工前
目标:针对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不良影响
手段:通过预先分析、预测和评估的手段,相应的提出项目对应项目不良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良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即对项目以环境影响的视角提出针对项目不良环境影响的修正和建议。并对项目跟踪监测的法定方法和制度。
注意:针对项目不良环境影响评估手段有两个:
1. 通过针对项目专业性的分析、预测和评估进行判断,进一步提出预防性或减弱性的对策和措施,因此企业在提供的评估材料应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土地手续,设备工艺等证件和材料)应完备和准确;
2. 通过现场跟踪监测实地测量来说明采取了对策和措施后,项目确实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因此企业在达到监测条件时,除协助监测单位做好监测工作外,应扎实做好监测期间的相关记录工作。如企业应记录监测期间投料、生产、产出记录、项目设备情况、项目厂区情况等。
企业在做好以上工作后,可使评估手段的准确性提高,提高报告的说服力增强,通过生态环保局的审批审查往往加快。如企业一开始有其他想法则在审理中常见卡顿,甚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或项目本身都有可能发生返工的情况。
因为环境影响评价是法定的方法和制度,企业应在项目立项后尽快开展,及时提供材料(包括向咨询工程师和政府),在达到监测条件时及时监测,如实详细的记录档案,及早通过生态环境局的审核,达到国家法律要求的标准。
二.基本工作流程: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首先是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文件,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在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的基础上,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同时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及公众意见调查。结合初步工程分析结果和环境现状资料,可以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标准,最后制订工作方案。
注意:项目企业在该阶段应如实提供项目的相关材料。我公司在提供服务时会向项目企业提供项目所需材料的清单。项目企业按清单提供材料即可。同时项目企业应注意项目符合市场性和符合国家法律政策性,减少项目的不确定性,如此可加快环境影响工作的进程。
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阶段,主要工作是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之后根据污染源强和环境现状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若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多个厂址的比选,则需要对各个厂址分别进行预测和评价,并从环境保护角度推荐最佳厂址方案;如果对原选厂址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选厂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注意:项目企业在该阶段应加强与我公司的工作沟通,在根据当地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和当地的市场情况(包括当地设备采购,产业链等情况)的基础上,明确工程师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的决策。加快针对环境影响的项目整改,保证项目的环保“三同时”进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的要求以及公众的意愿,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并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编制。
注意:项目企业在该阶段应关注报告进程的同时,加快具备项目进行监测条件的形成,及早进行项目的现场监测,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及时通过审核。
如此,在加强项目企业、咨询工程师、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在咨询工程师的指导下,项目企业积极配合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就会如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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